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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2018年度享受新型墙体材料和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纳税人名单

颁布时间:2019-02-28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型墙体材料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73号)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号)文件规定,现将浙江省2018年度享受新型墙体材料和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纳税人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 


附件:1.2018年度浙江省享受新型墙体材料增值税即征即退纳税人名单.xlsx

      2.2018年度浙江省享受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即征即退纳税人名单.xlsx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2019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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