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时间:2018-11-14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玉环市税务局
一、制定依据
为贯彻落实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要求,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文件清理的工作部署,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玉环市税务局对现行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通过清理,形成了《国家税务总局玉环市税务局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以公告形式予以发布。
二、必要性与可行性
本次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是解决改革后机构合法性、执法合法性和执法规范统一性的重要前提。结合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具体情况,按照依法合规、有利于纳税人、有利于强化服务管理的原则对原有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审理清理。此公告必要且可行。
三、起草过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税总办发〔2018〕70号)要求,按照“谁起草,谁清理”的原则,对于单独业务由相应业务股室根据总局要求进行全面清理。法制部门对相关业务部门提交的初步清理意见进行汇总整理,并形成目录草稿,提交各业务部门进行二次征求意见,形成统一意见后提交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讨论,根据审议意见,编制汇总目录。
四、施行时间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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