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时间:2018-11-13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台州市税务局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其中明确,从2019年1月1日起,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随着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逐步向纵深推进,为进一步做好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等工作,更好地服务民生发展,台州市局举行在线访谈,对社保费相关问题进行在线互动。
时间:2018年11月14日 上午10:00-11:00
参加人员:
国家税务总局台州市税务局 党委委员、副局长 余延龄
国家税务总局台州市税务局 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科科长 徐存洪
国家税务总局台州市税务局 征管科副科长 吴承东
国家税务总局台州市税务局 纳税服务科 厉吕君
国家税务总局台州市税务局 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科 施晓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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