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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社保费服务 支持民生发展”在线访谈

颁布时间:2018-11-13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台州市税务局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其中明确,从2019年1月1日起,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随着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逐步向纵深推进,为进一步做好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等工作,更好地服务民生发展,台州市局举行在线访谈,对社保费相关问题进行在线互动。

时间:2018年11月14日 上午10:00-11:00

参加人员:

国家税务总局台州市税务局  党委委员、副局长 余延龄

国家税务总局台州市税务局  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科科长 徐存洪

国家税务总局台州市税务局  征管科副科长   吴承东

国家税务总局台州市税务局  纳税服务科     厉吕君      

国家税务总局台州市税务局  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科 施晓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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