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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嵊泗县税务局准予税务行政许可公告(20181008-20181012)

颁布时间:2018-10-15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嵊泗县税务局

行政许可决定书号

项目名称

审批类别

许可内容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许可生效期

许可截止期

许可机关

当前状   态

地方编码

数据更新时间戳

备注

(嵊泗税) 许准字 〔2018〕 第(26) 号

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的审批

普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浙江隆洋石化有限公司

91330901MA2A2NF33A

王洋

 

2018-10-10

9999-12-31

原嵊泗县国家税务局洋山税务所

0

202450

2018-10-15

17:00:00


(嵊泗税) 许变准字 〔2018〕   第(15) 号

对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的审批

普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浙江隆洋石化有限公司

91330901MA2A2NF33A

王洋

 

2018-10-10

9999-12-31

原嵊泗县国家税务局洋山税务所

0

202450

2018-10-15

17:00:00


(嵊泗税) 许准字 〔2018〕 第(28) 号

对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的审批

普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浙江润裕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91330901MA2A2NFC70

刘刚

2018-10-11

9999-12-31

原嵊泗县国家税务局洋山税务所

0

202450

2018-10-15

17:00:00


(嵊泗税) 许变准字 〔2018〕   第(17) 号

对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的审批

普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浙江润裕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91330901MA2A2NFC70

刘刚

2018-10-11

9999-12-31

原嵊泗县国家税务局洋山税务所

0

202450

2018-10-15

17:00:00


(嵊泗税) 许准字 〔2018〕 第(27) 号

对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的审批

普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浙江中金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91330901MA2A2P834W

朱岳

2018-10-11

9999-12-31

原嵊泗县国家税务局洋山税务所

0

202450

2018-10-15

17:00:00


(嵊泗税) 许变准字 〔2018〕   第(16) 号

对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的审批

普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浙江中金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91330901MA2A2P834W

朱岳

2018-10-11

9999-12-31

原嵊泗县国家税务局洋山税务所

0

202450

2018-10-15

1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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