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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撤销《关于报备聚乳酸制品生产能力信息的通知》的通知

颁布时间:2018-07-20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禁止生产销售和提供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塑料餐具规定》(省政府令第244号),按照《关于落实吉林省禁止生产销售和提供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塑料餐具规定的意见》(吉政办明电[2014]66号)要求,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保障可降解产品供应,省发改委下发了《关于报备聚乳酸制品生产能力信息的通知》(吉发改产业[2014]695号)。目前,全省报备聚乳酸制品生产能力信息企业35户,可降解塑料制品生产能力达6万吨,完全满足“禁塑”工作需要,已达到预期目标。经研究,撤销《关于报备聚乳酸制品生产能力信息的通知》(吉发改产业[2014]695号),从发文之日起不再报备聚乳酸制品生产能力信息。各地要加强事中事后管理,定期调度企业生产运行情况,协调有关部门按规定开展产品抽检,促进聚乳酸制品生产企业健康发展。?   ? var file_appendix='撤销报备聚乳酸生产能力信息的通知.pdf'; if(file_appendix!=""){ document.write("附件:"); } 附件:撤销报备聚乳酸生产能力信息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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