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时间:2018-07-05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
一、《公告》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按照工作部署,为了保障机构改革平稳有序开展,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结合杭州税务工作实际制发《公告》,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2号)、《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进行了补充说明,进一步明确了改革中涉及的有关事项。
二、制发《公告》时有哪些考虑?
为了保障机构改革平稳有序开展,提升纳税人改革获得感,基于尽量减少对纳税人影响,促进纳税人办税体验的不断提升,保证征纳双方权利义务的延续性与确定性的角度考虑,制发了《公告》。
三、《公告》生效日期以及适用对象?
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于7月5日挂牌。下阶段,各区、县(市)局新税务机构也将挂牌。《公告》是对杭州市各级税务机构挂牌后有关事项的进一步明确,每一级新税务机构挂牌后即适用《公告》。如,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挂牌后,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就要按照《公告》规定执行,此时各区、县(市)税务机关尚未挂牌,仍以现机构名称开展工作。
四、纳税人如何了解新税务机构办税服务场所信息?
全市各级新税务机构逐级挂牌后,具体的办税服务场所由各地自行公布。新税务机构挂牌后,纳税人可以通过办税服务厅、电子税务局、新税务机构网站、12366服务热线、微信微博等多种渠道了解新机构办税服务场所及服务范围、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等相关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
2018年7月5日
Copyright © 2000 - 2024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