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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情况公告

颁布时间:2017-01-04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6号)精神,我省深入开展化解过剩产能工作,完成了2016年化解过剩产能任务目标,共压减粗钢产能108万吨。12月15-16日,经国家、省、市相关部门联合验收,有关产能已全部完成退出。拆除的冶炼装置不再恢复生产,不得异地转移安装使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现予以公告。?   1、通化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座70吨康斯迪电炉,炼钢产能60万吨;?   2、吉林省长龙钢铁有限公司,2座30吨电炉、1座30吨LF精炼炉,炼钢产能48万吨。?   ??   ??   吉林省发改委? 2017年1月3日 var file_appendix=''; if(file_appendix!=""){ document.write("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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