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0号),进一步放开市场准入,创新投融资机制,充分发挥社会资本特别是民间资本的积极作用,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形成了《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请社会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和建议,我委将在社会各界人士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报请省政府审定,拟以省政府文件印发。
望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并请将相关意见和建议,连同姓名及联系方式,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我委征求意见信箱jilintzc@126.com。征求意见从2015年4月29日开始,到2015年5月8日结束。
var file_appendix='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doc';
if(file_appendix!=""){
document.write("
| 附件: |
");
}
附件:《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