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时间:2014-01-06 发文单位: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云南省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支持云南省加快建设面向西南开放的重要桥头堡,促进广西壮族自治区深化与东盟的开放合作,积极探索跨境金融改革创新,推动沿边地区和民族地区经济金融和谐发展,制定本方案。
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以下简称试验区)范围包括云南省的昆明市、文山州、红河州、保山市、西双版纳州、临沧市、普洱市、怒江州、德宏州,广西壮族自治区的南宁市、钦州市、
北海市、防城港市、百色市、崇左市,区域面积31.77万平方公里,人口4419万。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深化金融体制机制改革,整合西南边陲民族地区金融资源,加强金融对外交流与合作,以跨境金融业务创新为主线,积极探索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的多种途径,提高贸易投资便利化程度,促进与周边国家建立更紧密的经贸金融合作关系,为我国深入推进金融改革开放提供经验借鉴。
(二)总体思路。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市场组织体系,培育发展金融市场,改善融资结构,提高金融规模和交易效率,深化对外交流与合作,加大金融服务边境地区的力度。积极探索金融改革创新,全面提升跨境金融服务水平,推动资本市场对外开放和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逐步增强人民币在东盟和南亚国家的竞争力、影响力和辐射力。
(三)主要目标。经过5年左右的努力,初步建立与试验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匹配的多元化现代金融体系。金融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金融开放水平进一步提升,金融市场体系进一步完善,金融生态环境进一步优化,金融支持沿边经贸发展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拓展,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进一步提高,云南省、广西自治区与东盟和南亚国家经贸金融合作关系更加紧密,对周边地区国际影响力不断强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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