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财会〔2014〕17号
颁布时间:2014-02-20
江西省财政厅 2014年2月14日
附件下载:赣财会〔2014〕17号附件 .sep
上一篇: 江西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新旧高等学校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的通知
下一篇: 关于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汽 柴油连续生产汽 柴油允许抵扣消费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Copyright © 2000 - 2024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