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免税核销申报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京国税函[2009]112号

颁布时间:2009-04-02 16:10:11.000 发文单位: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各区县(地区)国家税务局  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免税核销申报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108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2009年4月2日

责任编辑:阿十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