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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监察检查局2003年注册会计师行业行政监督检查与处罚工作计划要点(一)

财办监[2003]4号

颁布时间:2003-03-19 00:00:00.000 发文单位:

   附件:财政部监察检查局2003年注册会计师行业行政监督检查与处罚工作计划要点

  2003年是财政部监督检查局贯彻落实部党组的决定、履行注册会计师行业行政监督与处罚职能的开局年。

    为切实做好注册会计师行业行政监管工作,监督检查局将本着“加强监控、重点查处、健全制度、规范行为、扎实推进、扩大宣传”的指导思想,紧紧围绕强化注册会计师行业行政监管这一中心任务,以抓办重大行政处罚案件为重点,以制度建设为依托,以专家论证会和专员办专业力量为支撑,加强内外部协作,提高素质,依法行政,塑造政府监管形象,树立政府监管权威,力争在较短时间内打开工作局面,初步构建注册会计师行业政府监管的框架体系。

  一、协调内外关系,努力构造畅通有效的协作机制

  强化注册会计师行业政府监管,建立顺畅高效的政府监管体制,要求相关监管部门通力合作,形成监管合力,提高监管效率,避免多头监管和重复检查,降低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管成本。

  为此,要重点协调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关系,努力构造畅通的部内外协作机制:

  (一)加强与审计署、证监会的协作关系

  ——积极与审计署、证监会加强工作联系,建立顺畅有效的部、司、处三级沟通机制。对于需要部级领导出面协商解决的重大问题,以定期或不定期召开部际联席会议方式解决,会议讨论内容及结果形成会议纪要;对于日常工作中需要协商解决的问题,则通过司局、处室间的经常性沟通机制协商解决,并可根据需要形成会议纪要。

  ——通过建立部、司、处三级沟通机制,落实好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一是明确界定各部门监管和检查的权限,确定各部门监管和检查重点;

  二是沟通协调检查计划和检查名单,通报检查情况和检查结果;

  三是研究落实部门间的案件移送问题;

  四是对有关案件进行联手调查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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