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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船税征管若干规定的通知

鄂地税发[2008]123号

颁布时间:2008-05-28 16:07:54.000 发文单位:湖北省地方税务局

各市、州、林区、县(市、区)地方税务局:正保会计网校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船税征管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4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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