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阿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文本并请做好执行准备的通知

深国税办转字[2006]327号

颁布时间:2006-12-13 15:02:18.000 发文单位: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各处室,各区局、分局,稽查局:源自正保会计网校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阿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文本并请做好执行准备的通知》(国税函〔2006〕117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或知照)。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