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毛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议定书生效及执行的通知

赣地税发[2007]37号

颁布时间:2007-04-04 17:40:11.000 发文单位:江西省地方税务局

各设区市地方税务局:源自正保会计网校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毛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议定书生效及执行的通知》(国税发〔2007〕1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〇七年四月四日

焦点推荐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