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播电视村村通税收政策的通知

深地税发[2007]61号

颁布时间:2007-01-30 13:45:37.000 发文单位: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各区局、各稽查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播电视村村通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7〕17号)转发给你们,请知照。

  二○○七年一月三十日

焦点推荐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