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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国家税务局转发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深国税办转字[2007]31号

颁布时间:2007-01-23 10:18:53.000 发文单位: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各处室,各区局、分局,稽查局:

  现将《关于印发《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深府办[2006]23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或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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