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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国家储备商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深地税发[2006]522号

颁布时间:2006-09-08 09:50:28.000 发文单位: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税务登记分局、各区局、各稽查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国家储备商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5号)转发给你们,请知照。

  二○○六年九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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