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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更正中格两国税收协定中文文本有关条款的通知

深地税发[2006]498号

颁布时间:2006-08-31 09:00:45.000 发文单位: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税务登记分局、各区局、各稽查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更正中格两国税收协定中文文本有关条款的通知》(国税发〔2006〕124号)转发给你们,请组织学习,并遵照执行。

  二○○六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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