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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国家储备商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京国税函[2006]540号

颁布时间:2006-09-18 10:21:42.000 发文单位: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各区、县(地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国家储备商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5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2006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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