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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活动常设机构判定及利润归属问题的批复

深地税发[2006]453 号

颁布时间:2006-08-01 11:03:40.000 发文单位: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各区局、各稽查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活动常设机构判定及利润归属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694号)转发给你们,请组织学习并遵照执行。

  二○○六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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