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提供泥浆工程劳务征收流转税问题的批复

皖地税函[2005]200号

颁布时间:2005-06-01 15:25:17.000 发文单位: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提供泥浆工程劳务征收流转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37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焦点推荐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