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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驻内地经济贸易办事处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粤地税函[2006]343号

颁布时间:2006-06-27 08:31:34.000 发文单位: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各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驻内地经济贸易办事处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49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二O O六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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