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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外商投资项目购买国产设备退税政策范围的通知

深国税办转字[2006]118号

颁布时间:2006-06-12 13:16:33.000 发文单位: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各处室,各区局、分局,稽查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外商投资项目购买国产设备退税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06]6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或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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