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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石油特别收益金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沪财企[2006]25号

颁布时间:2006-04-30 13:11:37.000 发文单位:上海市财政局

各区县税务局,市财税七分局:

    现将《财政部关于印发〈石油特别收益金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06]72号)转发给你们,请按文件精神贯彻执行。

    上海市财政局
二OO六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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