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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有关问题的批复

深国税办转字[2006]104号

颁布时间:2006-05-29 08:24:19.000 发文单位: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各处室,各局、分局,稽查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有关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45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或知照)。

2006-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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