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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地方税务局转发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沙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文本并请做好执行准备的通知

东地税发[2006]89号

颁布时间:2006-04-05 09:37:04.000 发文单位:东莞地方税务局

各地方税务分局:

    现将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沙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文本并请做好执行准备的通知》(粤地税函〔2006〕9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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