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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央企业清产核资有关税收处理问题的通知

深地税发[2006]164号

颁布时间:2006-03-13 00:00:00.000 发文单位: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各区局、各稽查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央企业清产核资有关税收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1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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