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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通过中国国际问题研究和学术交流基金会捐赠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京地税企[2006]457号

颁布时间:2006-11-10 12:05:49.000 发文单位: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通过中国国际问题研究和学术交流基金会捐赠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447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二ОО六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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