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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进口货物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京国税函[2007]252号

颁布时间:2007-04-18 09:57:23.000 发文单位: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各区、县(地区)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源自正保会计网校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进口货物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7]350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2007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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