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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对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增值税先征后返的问题

新国税流字[1995]47号

颁布时间:1995-06-29 00:00:00.000 发文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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