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若干增值税免税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青国税发[2001]4号

颁布时间:2001-01-15 00:00:00.000 发文单位:青岛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若干增值税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明电[2000]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焦点推荐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