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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旧货经营增值税问题的通

市国税发[1998]217号

颁布时间:1998-05-21 00:00:00.000 发文单位:西安市国家税务局

市国税各分局、各县国税局:

  现将陕财税[1998]014号转发财政部、国家税总局《关于旧货经营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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