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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视收视费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粤地税发[2001]66号

颁布时间:2001-03-19 14:36:16.000 发文单位: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各市地方税务局、顺德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视收视费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2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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