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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所得税征免问题的通知

颁布时间:2001-12-12 15:45:40.000 发文单位:辽宁省地方税务局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所得税征免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124号)转发给你们。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所得税征免问题,比照本通知规定一并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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