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前准予扣除项目——坏账准备金和削价准备金
纳税人按财政部的规定提取的坏账准备金和商品削价准备金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八条
不建立坏账准备金的纳税人,发生的坏账损失,经报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后,按当时实际发生数扣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八条
不建立坏账准备金的纳税人,发生的坏账损失,经报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后,按当时实际发生数扣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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