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前准予扣除项目——向慈善机构、基金会等非营利机构的公益、救济性捐赠

来源: 编辑: 2004/05/10 16:59:46 字体:
    对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向慈善机构、基金会等非营利机构的公益、救济性捐赠,准予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

    慈善机构、基金会等非营利机构,是指依照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设立的公益性、非营利性组织。

    依据:财税[2001]009号、京国税发[2001]109号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