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税史略
最早的遗产税成文法律文件形成于古罗马。
近代最早的遗产税是荷兰人于1588年开征的,但当时的制度极不规范,变化也较频繁,并无明确的标准。
具有现代意义的遗产税制度是1696年在英国诞生的,这一制度确定了遗产税的适应范围、课征对象及具体的征收办法,成为后来各国遗产税政策的模本。
世界性的遗产税制度是自十八世纪以后才开始在各国设立,如法国于1703年开征,德国于1900年开征,而比较贫困的亚洲和非洲地区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开征的。
上一篇:找上帝收税
下一篇:分支机构如何认定和纳税
上一篇:找上帝收税
下一篇:分支机构如何认定和纳税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
套餐D大额券
¥
去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