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301 Moved Permanently

301 Moved Permanently


nginx
正文

每日一学(2013.08.01)

2013-08-01 14:36  【 】【打印】【我要纠错

【考点精讲】

纳税申报的各种方式(税法)

《征管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直接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也可以按照规定采取邮寄、数据电文或者其他方式办理上述申报、报送事项。”目前,纳税申报的形式主要有以下三种:

1.直接申报。直接申报,是指纳税人自行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这是一种传统申报方式。

2.邮寄申报。邮寄申报,是指经税务机关批准的纳税人使用统一规定的纳税申报特快专递专用信封,通过邮政部门办理交寄手续,并向邮政部门索取收据作为申报凭据的方式。

纳税人采取邮寄方式办理纳税申报的,应当使用统一的纳税申报专用信封,并以邮政部门收据作为申报凭据。邮寄申报以寄出的邮戳日期为实际申报日期。

3.数据电文。数据电文,是指经税务机关确定的电话语音、电子数据交换和网络传输等电子方式。例如目前纳税人的网上申报,就是数据电文申报方式的一种形式。

纳税人采取电子方式办理纳税申报的,应当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和要求保存有关资料,并定期书面报送主管税务机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采取数据电文方式办理纳税申报的,其申报日期以税务机关计算机网络系统收到该数据电文的时间为准。

除上述方式外,实行定期定额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可以实行简易申报、简并征期等申报纳税方式。“简易申报”是指实行定期定额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内或税务机关依据法规的规定确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可以视同申报;“简并征期”是指实行定期定额缴纳税款的纳税人,经税务机关批准,可以采取将纳税期限合并为按季、半年、年的方式缴纳税款。

【疑难问题解答】

1.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中的可比性、实质重于形式、重要性、谨慎性要求的理解(会计)

解答:(1)可比性要求:所有上市公司从2007年1月1日起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横向可比);企业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等,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纵向可比)。

(2)实质重于形式要求:附追索权的应收票据贴现、融资租入资产、具有融资性质的分期付款购入资产、售后回购方式销售商品、售后租回方式销售商品、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会计处理、长期股权投资中控制和共同控制以及重大影响的判断、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关联方关系的认定。

(3)重要性要求:低值易耗品简化摊销方法、票面利率与实际利率相差不大时可以采用票面利率核算、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可以合并进行减值测试、前期非重大差错不需要追溯重述、单独列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财务报表单独列报还是合并列报的选择、报表披露、分部报告。

(4)谨慎性要求: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法、或有事项的确认和计量、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应以未来期间可能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无法估计销售退回可能性的销售不确认收入、借款费用的确认。

2.买卖合同具有哪些法律特征?(经济法)

解答:买卖合同的法律特征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

(1)买卖合同属于有名合同。买卖合同是合同法分则中明确规定的合同,因而属于有名合同。买卖合同是最基本的有名合同。

(2)买卖合同是卖方转移财产所有权,买方支付价款的合同。卖方不仅要将标的物交付给买方,而且要将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给买方。转移所有权,这使买卖合同与一方也要交付标的物的其他合同,如租赁合同、借款合同、保管合同等区分开来。其次,买卖合同是买方应支付价款的合同,并且价款是取得标的物所有权的对价。这又使买卖合同与其他转移财产所有权的合同,如赠与合同区别开来。

(3)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出卖人与买受人互为给付,双方都享有一定的权利,又都负有相应的义务。卖方负有交付标的物并转移其所有权于买方的义务,买方也同时负有向卖方支付价款的义务。因此,买卖合同是一种典型的双务合同。

(4)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出卖人与买受人有对价关系,卖方取得价款是以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为代价的,买方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是以给付价款为代价的。买卖合同的任何一方从对方取得物质利益,都须向对方付出相应的物质利益。因此,买卖合同是典型的有偿合同。

(5)买卖合同一般为诺成合同。但是,买卖合同当事人也可以在合同中作出这样的约定,“标的物或者价款交付时,买卖合同成立。”这种情况下,买卖合同即属于实践合同。

(6)买卖合同为要式或者非要式合同,从法律对合同形式的要求区分,买卖合同既可以是要式合同,又可以是非要式合同,如房屋买卖需采用书面形式,就是属于要式合同。

【易错易混辨析】

动机或压力、借口、机会的区别(审计)

动机或压力一般就是指管理层或相关人员面临的一些指标性的要求或者是管理层的薪酬与企业的经营绩效挂钩时的一种状态。

机会是就是可以让这种压力和动机变成现实的便利条件。比如说内部控制失效的话,管理层舞弊、造假肯定就比较容易了,也就给其带来了造假的机会。

借口就是管理层造假之后,所采取的防止别人发现的措施。比如说故意限制注册会计师的审查范围,找各种借口推脱责任等等。

可以说动机或压力、机会、借口三个因素是存在发生的先后顺序的,首先会有压力和动机,然后才会寻求机会,最后才会找出掩盖的借口。

【历年考题剖析】

配股是上市公司股权再融资的一种方式。下列关于配股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财务成本管理-2012年-单选题)

A.配股价格一般采取网上竞价方式确定

B.配股价格低于市场价格,会减少老股东的财富

C.配股权是一种看涨期权,其执行价格等于配股价格

D.配股权价值等于配股后股票价格减配股价格

答案:C

解析:配股一般采取网上定价发行的方式,所以选项A的说法不正确;配股价格低于市场价格时,也就是说配股权的执行价格低于当前股票价格,此时配股权是实值期权,配股权具有价值,所以选项B的说法不正确;配股权是普通股股东的优惠权,实际上是一种短期的看涨期权,所以选项C的说法正确;配股权价值等于配股后股票价格减配股价格的差额再除以购买一股新股所需的认股权数,所以选项D的说法不正确。

试卷点评:本题考核“配股”的知识点。该知识点在正保会计网校2012年注会《财务成本管理》课程“考试中心”实验班模拟试题(三)单选题第12题中涉及。另外2012年“梦想成真”系列辅导丛书之《应试指南-注会财管》第198页单项选择题第1、9题也涉及该知识点。

相关热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