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焦点】夏季的炎热很容易让大家的心情烦躁,调整不好就容易进入学习疲劳的状态,网校为考生朋友们介绍一些在夏日应注意的事项,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让大家更好地进入学习状态……详见本期网校关注!
【本期导读】
>税务行政复议第三人和代理人
>税法Ⅰ:服务业税目
>分离交易可转债和正常可转债
>成功求职之照片选择规则
>如何更好地学习中级财务管理
>如何应对夏季高温学习疲劳
【名师专栏】
奚卫华老师对税务行政复议的第三人和代理人的讲解(税务代理实务)
第三人:与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一般是指经济上的债权债务关系、股权控股关系等)的个人或组织。第三人不参加行政复议,不影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
代理人: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在特殊情况下无法书面委托的,可以口头委托,行政复议机构应当核实并记录在卷),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在法律规定或当事人授予的权限范围内,为代理复议行为而参加复议的个人(而非法人)。申请人、第三人可以委托1至2名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被申请人不得委托本机关以外人员参加行政复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