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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导读】
>仲裁“一裁终局”制度的讲解
>经济法基础:仲裁的基本原则
>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精华:如何与不同的人沟通
>中级备考你是怎样的心态
>论坛新版块学习委员招募公告
【名师专栏】
赵俊峰老师关于仲裁“一裁终局”制度的精彩讲解(经济法基础)
仲裁虽然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即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再就同一纠纷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均不会受理,但是并不是说你比窦娥还怨的情况下就无药可救了,如果确实属于法律错误或程序违法的,那么你就有权申请法院撤销仲裁,不用非要等到“六月飘雪”的时候才申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