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焦点】网校为了帮助广大备考注会的学员提高考试学习效率、调整学习状态,特邀请2012年注会考试全科通过学员范国胜做客网校论坛,分享考试成功经验,希望各位学员趁此机会积极与嘉宾交流学习……详见本期网校关注!
【本期导读】
>关于合同抗辩权行使的讲解
>期初余额对审计报告的影响
>对待矛盾与冲突的行为模式类型
>论坛精华:远离职场负能量
>如何调整时间避免学习疲劳
>注会全科通过学员谈考试技巧
【名师专栏】
李玉华老师关于合同抗辩权行使的精彩讲解(经济法)
什么是同时履行抗辩权呢,比如,你我约定,咱俩晚上12点在公园大门口“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这就是同时履行,到时候你如果不交钱,我也不会给你货,我不给你货,你也不会交钱,这就是双方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情形。又如,你我约定,晚上12点在公园大门口“你给我货,我验完货后第二天给你钱”,这就有先后履行顺序了,你先要交货,我验货后再付款,到时如果你不给我货物却让我付款,我有权拒绝。还是这个例子,如果晚上12点之前,你有确切证据证明我是在阴你,我根本就没钱,完全是想阴你的货,此时你就有权拒绝交货,这就是在行使不安抗辩权,由于我想阴你的货,因此你产生了不安的情绪,就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拒绝向我交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