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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导读】
>出票日期和金额填写规范
>经济法基础:票据的概念
>实务:工费经费的处理
>论坛精华:饮食健康小常识
>报名结束如何进行职称备考
>“手机看课奖”开奖结果公布
【名师专栏】
赵俊峰老师关于出票日期和金额填写规范要求的精彩讲解(经济法基础)
很多考生在学到票据和结算凭证出票日期、金额填写的规范要求上都感觉记忆起来比较困难,而且不好理解,其实从是否有可能对票据和结算凭证进行变造的角度来理解会好一些,下面老师给大家总结一下:
(1)月为壹(1月)、贰(2月)和壹拾(10月):其他人有可能变造为壹拾壹(11月)、壹拾贰(12月)和壹拾X(1X月)。因此要在前面加“零”以防止变造。
(2)日为壹(1日)至玖(9日)和壹拾(10日)、贰拾(20日)、叁拾(30日):其他人都有可能在后面或前面加入数字,因此要在前面加“零”以防止变造。
(3)日为拾壹至拾玖(11日~19日):其他人有可能在前面加贰,变造为“贰拾壹”或“贰拾玖”,因此要在前面加“壹”以防止变造。
通过上面三点,大家应该可以从理解的角度上更好的记忆和运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