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焦点】2013年会计职称考试报名工作已经于4月10日陆续进行,为了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备考,网校特撰写一篇关于中级会计职称报考科目选择建议的文章,为不同人群的报考复习做好规划,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详见本期网校关注!
【本期导读】
>赵俊峰老师关于公司名称的讲解
>经济法:公司解散的原因精讲
>储备量、再订货点、缺货量的关系
>商誉确认递延所得税的情况
>大学生面试经常被问到的问题
>职场中比薪水更重要的是什么
>中级会计师报考科目选择建议
【名师专栏】
赵俊峰老师关于公司名称的精彩讲解(经济法)
在公司法中,办理公司登记的时候,公司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且只能使用一个名称。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的字样。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公司名称受法律保护。比如有这么一个关于公司设立过程中给公司起名的笑话:说哥几个合资要开一家公司,为了彰显公司的能力很强,特取名“能力公司”听着多霸气啊!兴高采烈地从工商局拿回执照,哥几个就沉默了,只见执照上大大地写着“能力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