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焦点】2013注会考试报名4月10日起,正保会计网校为了回馈广大学员,精心策划了“手机看课送学费、PAD大奖等你拿”报课优惠活动。在活动期间,凡参与活动的学员,即可获得网校赠送的学费,同时,还有机会获得“联想平板电脑”大奖!您还在等什么,快来参与吧……详见本期网校关注!
【本期导读】
>山东枣庄2013注会报名时间
>不同情况下预计负债的处理
>应收账款信用政策的构成
>论坛精华:10道职场护身符
>话题:你的学习方法正确吗
>注会报课优惠活动火热开始
【考试动态】
山东枣庄2013年注会考试报名时间4月10日-26日
山东枣庄2013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时间2013年4月10日至26日,报名人员应在此期间,登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进行网上预报名。资格审核时间为5月6日至5月15日,现场确认地点为枣庄市新城光明大道财政局楼1128房间。更多详情请登录正保会计网校查询。
【名师专栏】
网校名师对耕地占用税纳税人与征税范围的讲解(税法)
(1)纳税义务人
耕地占用税是对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征收的一种税,它属于对特定土地资源占用课税。
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
(2)征税范围
耕地占用税的征税范围包括纳税人为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而占用的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耕地。
所谓“耕地”是指种植农业作物的土地,包括菜地、园地。其中,园地包括花圃、苗圃、茶园、果园、桑园和其他种植经济林木的土地。
占用鱼塘及其他农用土地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也视同占用耕地,必须依法征收耕地占用税。占用已开发从事种植、养殖的滩涂、草场、水面和林地等从事非农业建设,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着有利于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平衡的原则,结合具体情况确定是否征收耕地占用税。
此外,在占用之前三年内属于上述范围的耕地或农用土地,也视为耕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