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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焦点(2013.04.10)

2013-04-10 16:39  【 】【打印】【我要纠错

【焦点】“起航预习之继续扬帆”知识分享行动继续进行,把我们在新课来临之前的预习内容加以强化复习,把我们掌握的重难点内容或者知识点,重新回顾和消化。大家可以把我们学到的内容,现在做的错题和经典题型,发表在“初级职称讨论区”供大家学习……详见本期网校关注!

【本期导读】

>吉林2013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

>扣缴义务人与代扣代缴义务人

>经济法基础:征纳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论坛:“元芳体”问答暗藏职场智慧

>话题:你为什么要坚持考证之路

>“起航预习之继续扬帆”知识分享

【考试动态】

吉林2013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4月15日起

吉林省2013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为2013年4月15日至5月15日,不安排补报名时间。考生可登录“吉林省会计网”进行网上报名。吉林现场确认时间为2013年4月15日至5月16日。更多详情请登录正保会计网校查询。

【名师专栏】

叶青老师关于扣缴义务人与代扣代缴义务人区别的概述(经济法基础)

纳税人又称纳税义务人,是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纳税人的规定解决了对谁征税,即谁该交税的问题。现代税收制度中,税法规定的纳税义务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社会。

扣缴义务人是税法规定的,在其经营活动中负有代扣税款并向国库交纳义务的单位。税务机关按规定付给扣缴义务人代扣手续费,扣缴义务人必须按税法规定代扣税款,并按规定期限缴库,否则依税法规定受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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