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焦点】正保会计网校2012年注册会计师奖学金获奖名单已经公布!网校2012年考试通过率再创新高,注册会计师奖学金总奖金额高达30.9万元,奖金将于2013年4月30前统一发放,祝贺各位获奖学员……详见本期网校关注!
【本期导读】
>北京市2013注会报名时间
>对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讲解
>包装物用于不同情况下的处理
>如何打造适应未来的职业生涯
>话题:怎样成为优秀的财务人
>2012注会奖学金获奖名单公布
【考试动态】
北京2013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时间4月10日起
北京市2013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时间2013年4月10日至26日,报名人员应在此期间,登录中注协网站进入“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预报名。资格审核时间为5月6日至15日。更多详情请登录正保会计网校查询。
【名师专栏】
刘丹老师对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讲解(税法)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以国有土地为征税对象,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其征税范围,包括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内的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土地。
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规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具体标准如下:
1.大城市1.5元至30元;
2.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3.小城市0.9元至18元;
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城镇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土地面积计量标准为每平方米。即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按照规定的税额计算应纳税额,向纳税人征收土地使用税,其计算公式为:
全年应纳税额=实际占用应税土地面积(平方米)×适用税额
其中: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按下列办法确定:
1.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土地面积的,以测定的面积为准。
2.尚未组织测量,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认的土地面积为准。
3.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人申报土地面积,据以纳税,待核发土地使用证以后再作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