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301 Moved Permanently

301 Moved Permanently


nginx
正文

每日一学(2013.03.04)

2013-03-04 17:02  【 】【打印】【我要纠错

【考点精讲】

进口货物关税的完税价格(税法)

进口货物完税价格=货价+购货费用(运抵境内输入地起卸前的运输、保险和其他劳务费用)。

调整的有关规定:

(1)如下列费用或者价值未包括实付或应付价格中,应当计入完税价格:

①由买方负担的除购货佣金以外的佣金和经纪费。

购货佣金:指买方为购买进口货物向自己的采购代理人支付的劳务费用。

②由买方负担的与该货物视为一体的容器费用。

③由买方负担的包装材料和包装劳务费用。

④与该货物的生产和向我国境内销售有关的、由买方以免费或者以低于成本的方式提供、按适当比例分摊的料件、工具、模具、消耗材料及类似货物的价款,以及在境外开发、设计等相关服务的费用。

⑤与该货物有关并作为卖方向我国销售该货物的一项条件,应当由买方直接或间接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但是在估定完税价格时,进口货物在境内的复制权费不得计入该货物的实付或应付价格之中。

⑥卖方直接或间接从买方对该货物进口后转售、处置或使用所得中获得的收益。

(2)下列费用,如能与该货物实付或应付价格区分,不得计入完税价格:

①厂房、机械、设备等货物进口后的基建、安装、装配、维修和技术服务的费用;

②货物运抵我国境内输入地点之后的运输费用;

③进口关税及其他国内税。

【疑难问题解答】

1.对于一审判决败诉要赔偿,企业不服上诉且律师可以合理估计很可能赔偿的金额的未决诉讼,企业应如何确认预计负债?(会计)

解答:按照上诉时律师给出的意见确认预计负债,具体的一般分为两类:一是提起上诉了,律师估计很可能维持原判,则此时直接按照一审判决的赔偿金额来确认预计负债;二是提起上诉了,律师估计很可能赔偿的金额与法院一审判决不一致的,则应按照律师估计很可能赔付的金额来调整或确认预计负债。

2.如何理解附条件和附期限的法律行为?(经济法)

解答:附条件和附期限都属于法律行为的附款,是指当事人对于法律行为效果的发生或消灭所加的限制。附生效条件(延缓条件)的法律行为,于条件成就时发生效力;附解除条件(消灭条件)的法律行为,于条件成就时效力消灭。因条件成就而受利益的当事人,以不正当行为促其条件成就的,视为其条件不成就;因条件不成就而受利益的当事人,以不正当行为阻碍其条件成就的,视为其条件已成就。

例1:甲、乙之间约定,如果取得签证,甲将房子卖给乙,由于签证是将来的事情,能否取得签证是不确定的,这属于附生效条件的行为,在条件成立的时候,该行为才生效;

另外,如果A、B之间约定,如果A的签证办理完毕,A、B之间就解除租房关系,因为签证什么时候办理完毕是不确定的,所以应该是在签证办理完毕的时候,该租房的关系终止。

附生效期限(延缓期限)的法律行为,自期限届满时生效,附终止期限(解除期限)的法律行为,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例2:甲、乙之间约定,12月1日甲出国后,甲就把房子卖给乙,这里确定了法律行为发生的时间,属于附生效期限的法律行为,在期限届至时,该法律行为生效;另外,如果双方约定:“1月1日租赁期届满”,说明在1月1日双方的租赁关系解除。

3.合伙企业聘任的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的人员,是否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经济法)

解答:合伙企业聘任的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的人员,对合伙企业债务不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只有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才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被聘任的经营管理人员,不是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不具有合伙人的资格,仅有管理合伙企业日常经营事务的权利,因此也无需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易错易混辨析】

重要性水平与重要性、重大错报风险的区别与联系(审计)

1.重要性要从两方面进行掌握,一方面从金额上判断重要性,一方面从性质上判断。

重要性从金额上的反映就是重要性水平,例如:注册会计师确定了重要性水平为10万元,则超过10万元的错报是重要的。

从某个角度来说,也可以这么理解重要性和重要性水平的关系,即量化的重要性是指重要性水平。另外重要性的含义要比重要性水平广泛,重要性除了要在金额上考虑以外,还要考虑错报性质的重要性。

2.重要性水平和重大错报风险不是一回事,但是相关联,可以这样理解:

重要性水平确定的目的是为了发现在金额上重大的错报,重大错报风险是指财务报表在审计前存在重大错报的可能性。

重要性水平像一把尺子,而错报风险是被衡量的事物,用这个尺子来衡量这个错报风险,超过某一标准(也就是重要性水平)的就达到了重大程度,称为重大错报风险,所以两者肯定不是一个概念,却是相关联的一对概念。

【历年考题剖析】

某公司股票的当前市价为10元,有一种以该股票为标的资产的看跌期权,执行价格为8元,到期时间为三个月,期权价格为3.5元。下列关于该看跌期权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财务成本管理-单选题-2011年)

A.该期权处于实值状态

B.该期权的内在价值为2元

C.该期权的时间溢价为3.5元

D.买入一股该看跌股权的最大净收入为4.5元

答案:C

解析:对于看跌期权来说,资产现行市价高于执行价格时,处于“虚值状态”,所以,选项A的说法不正确;对于看跌期权来说,现行资产的价格高于执行价格时,内在价值等于零,所以,选项B的说法不正确;时间溢价=期权价格-内在价值=3.5-0=3.5(元),所以,选项C的说法正确;买入看跌期权的净收入=Max(执行价格-股票市价,0)=Max(8-股票市价,0),由此可知,买入看跌期权的最大净收入为8元,选项D的说法不正确。

点评:本题考核“看跌期权”的知识点。该知识点在正保会计网校2011年《注会财管》课程“考试中心”模拟试题(四)计算题第5题、基础班和习题班练习中心有所涉及。

相关热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