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正保会计网校

正保会计网校

当前位置:正保会计网校 > 资产评估师 > 每日一练 > 经济法 > 正文

2013注评考试《经济法》每日一练:债权人会议

2013/03/11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字体:  打印

  单项选择题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以后的债权人会议的召开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下列召开债权人会议的条件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人民法院认为必要时

  B.管理人向债权人会议主席提议时

  C.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20%以上的债权人要求时

  D.占债权总额1/4以上的债权人向债权人会议主席提议时

    

2019评估师备考指导 2018资产评估师考试成绩查询入口已开通 资产评估师2019高效取证方案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2024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