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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导论
注册税务师的概念
注册税务师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取得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从事涉税服务和鉴证业务的专业人员。
注册税务师执业,应当依托于税务师事务所。
注册税务师的服务范围也是税务代理的范围,主要包括涉税服务和涉税鉴证业务。
涉税服务业务:
(1)代办税务登记;
(2)办理纳税、退税和减免税申报;
(3)建账记账;
(4)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申请;
(5)利用主机共享服务系统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6)代为制作涉税文书;
(7)开展税务咨询(顾问)、税收筹划、涉税培训等涉税服务业务。
涉税鉴证业务:
(1)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的鉴证;
(2)企业税前弥补亏损和财产损失的鉴证;
(3)国家税务总局和省税务局规定的其他涉税鉴证业务。
注册税务师行业的特点:
(一)主体资格的特定性。作为代理人必须是经批准具有税务代理执业资格的注册税务师和税务师事务所。作为被代理人一方必须是负有纳税义务或扣缴税款义务的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
(二)代理活动的公正性。
(三)法律约束性。
(四)执业活动的知识性和专业性。
(五)执业内容的确定性。
(六)税收法律责任的不转嫁性。税务代理关系的建立并不改变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对其本身所固有的税收法律责任的承担。
(七)执业有偿服务性。
注册税务师的四个执业原则:
(1)自愿委托原则;
(2)依法代理原则;
(3)独立、公正原则;
(4)维护国家利益和保护委托人合法权益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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